商标驳回复审,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,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。
(01)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: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,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。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,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。
(02)各类复审申请书: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,由代理机构制作。
(03)理由和证据材料
(04)交纳评审费1500元。如邮寄办理,应通过银行汇款。用途:评审费。
更多商标注册问题请访问本站: